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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非机动车可否搭载成年人”举行听证

2013-03-27 09:00:00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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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言。当日,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就《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草案》拟规定,非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固定座椅;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此外,除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外的其他非机动车不得载人。据悉,本次听证会还设置了其他议题,包括是否将电动自行车车身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是否把不合标电动自行车归为机动车进行管理等。新华社记者 凡军摄

   3月26日,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言。当日,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就《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草案》拟规定,非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固定座椅;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此外,除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外的其他非机动车不得载人。据悉,本次听证会还设置了其他议题,包括是否将电动自行车车身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是否把不合标电动自行车归为机动车进行管理等。新华社记者 凡军摄

责任编辑: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