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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企业缴五险 网友:没那么乐观

2011-11-18 10:30:39 来源:经济参考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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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国家要求征收的社保险种由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扩大为全部五项,新增工伤险和生育险。参保主体除单位及其职工外,还将个人身份加入缴纳范围。

  很多网民表示,社保新规的出台犹如久旱甘霖、雪中送炭,将更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关键是将好的政策切实落实下去。

  社保新规是久旱甘霖

  荆楚网署名“雷钟哲”的文章表示,把更具刚性的社保新规,说成是久旱甘霖、雪中送炭,一点都不过分。因为长期以来,用人单位欠缴不缴社会保险的事情,几乎是通行的做法。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有的用人单位瞒报用工人数,有的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或者用劳务合同蒙混过关。非常感谢这一法规的即将出台,并且由衷希望,它能够终结中国不少劳动者没有社保的历史,让社保真正成为老有所依的坚固防线。

  有网民表示,非常乐见这种通过法律强制手段保障普通劳动者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征收的政策。因为只有这些保险基金有保障,才能最大限度保护普通劳动者的利益;也只有普通劳动者收入能够持续提高,权益得到法律保障,经济发展才具有可持续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合理期待才不是一句空话。

  须强化新政执行力

  华声在线署名“前溪”的文章表示,强制缴齐五项社会保险只是浅层的爱,深层的爱,就是将好的政策切实落实下去。要不折不扣的执行,不要只是规定了事,如果职能部门的执行力不提高,最终也没有多少效果,反而会损坏法律的权威,会影响政府的形象。

  网民“王聃”表示,“强缴五险”政策虽好,但需落到实处。悬疑是: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会具备“强缴五险”的执行力吗?比如,职工依法享有的高温津贴、节假日加班费,双休日工作制度等权益,在现实中并未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以此推断,“强缴五险”制度的落实,难言乐观,恐怕也会遭遇执法尴尬。正因为如此,“强缴五险”固然展现了可期许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愿景,不过这还不够,还必须有“给力”的制度保障,确保好政策能惠及每一位劳动者。

  荆楚网署名“雷钟哲”的文章表示,社保新规毕竟是权益的重新分配,而旧格局的打破和新格局的建立,必然伴随各方的博弈和竞争。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未必会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因此,社保新规不仅要对用人单位提出惩罚措施,还要有涉及劳动部门的警示条款。不然,劳动者权益受损时,谁又为其伸张啊?

  配套政策宜尽早出台

  在为强制征收五项保险叫好的同时,也有网民表示担心,认为目前不少地方的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发展困境,在这个节骨眼上,增加企业缴纳险种,强化了强制追缴力度,此举将严重抵消此前多项减负政策的现实功效,加重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

  署名“何勇”的博客文章认为,要想强缴五险制度落实好,尤其是不让强缴五险制度在保障员工利益的同时损害企业的长远发展,国家必须采取减税的措施进行护航。否则,强缴五险不但保障不了员工的权益,还导致企业破产,让员工真的使用和享受缴纳的失业保险。国家推动强缴五险制度,必须同时配套减税政策,二者缺一不可,劳动者合法权益不能全由企业独自承担,政府必须参与负担,承担相应责任,就是给企业减负,给企业减税。

  署名“侠之大者”的博客文章认为,社保不是征税,不能让人感到只是交钱却难享受对等的公共福利。要让全民社保全民保障变为可能,就必须真正将社会保障当作公共福利事业做,让全国统筹、财政补差等社保政策配套尽早出笼。

  (记者 张松 整理)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