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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换电表不用居民掏腰包

2012-04-27 07:28:20 来源:山东商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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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26日说,由于各地经济社会条件差别较大,阶梯电价政策不搞全国一刀切。

  周望军在新华网接受访谈时说,居民阶梯电价的核心是多用电者多付费,通过价格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不提价,覆盖本地区80%居民用户;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覆盖95%用户;第三档电价较大幅度提高。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设置每户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费用电量。

  他举例说,东部某省规定第一档电量为204度,每月用电量不超过204度则电价不变;第二档是280度,其中204度和280度之间的76度电每度电要增加5分钱。超过280度的部分单价每度电要加3毛钱。“如果你把家里的用电量控制在204度以内那就不加价,这就体现了多用电多付费,目的就是要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他说,这次阶梯电价方案规定:各地根据情况每个月给低收入户10度到15度的免费电;实施阶梯电价换电表费用不用城乡居民承担。

  据周望军介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把每档电量决策权交给地方,让群众参与设定,能够尽可能地符合实际情况。随着经济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越来越多,一二三档用电量是可以适当调整的。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