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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森林资源实现持续增长

2013-03-22 10:48:00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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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22日讯统计数据显示,大兴安岭森林资源呈现出持续增长的喜人局面。到2012年底,大兴安岭森林资源成功实现四增长:活立木总蓄积由上年的5.27亿立方米增加到5.38亿立方米;林地面积由上年的799.33万公顷增加到799.69万公顷;森林面积由去上年的676.04万公顷增加到678.36万公顷;森林覆被率由上年的80.95%提高到81.23%,是“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森林蓄积量增长最多的一年。

  近年来,大兴安岭坚决落实减产政策,严格控制资源消耗,切实加强“三总量”管理,使森林资源向加强保护和加快培育转变。目前已停止主伐生产,木材产量由“天保”一期工程的每年214.4万立方米调减到56.5万立方米,调减幅度达到73.6%。2012年,大兴安岭全面加强生产源头管理,开展凭证采伐、木材加工厂及木材产销存情况的专项检查,木材检查站定点严把运输关口,执法人员采取夜间上路巡查、深入装车现场监装、开箱检查铁路集装箱和盖车等方式,消除监督检查盲区。针对资源管理的新形势,大兴安岭调整了检查站布局,检查站由原来的40处增加到目前的69处,进一步提高了执法监控能力。2012年全年制止无证采伐行为18起、纠正贮木管理问题17起、查处违法加工案件7起、处理违规生产烧柴问题36起,取缔加工厂点5家,纳入总量木材3.29万立方米,建立起的木材运输管理系统,将运输总量纳入全国木材运输管理网络进行控制。

  大兴安岭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使林地向主动防范和科学利用转变。在林地管理上,大兴安岭积极服务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为重点工程项目报批林地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指导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统筹安排使用占用林地定额,目前共向国家争取完成了20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同时,还制定了林地保护管理措施办法,全面整顿规范了工程建设占用林地、涉农林地和防火隔离带林地管理;加强了林地利用执法监督,先后开展了工程建设占用林地专项检查、涉农林地专项清查、毁林开垦专项整治等林地保护专项行动,整顿不规范使用林地项目30个。科学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前编制完成了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16个县局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正在修订完善。

  针对经济转型过程中保护与利用矛盾加剧问题,大兴安岭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通过设立宣传点、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开展了《森林法》宣传月活动,举办资源监督管理培训班,组织实施为期百天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四号”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森林资源案件273起,累计行政处罚139人,追究刑事责任27人,行政问责15人,收回林地778亩,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为灵活把握政策,支持林下资源开发利用,大兴安岭在严格执行资源管理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在涉农林地利用、林内种养、加工运输等八个方面进行政策扶持。同时,开通林下资源利用林业政策法律咨询热线,对各林业局和个人经营林下资源提供法律咨询。还结合实际,成立林下经济发展联合体,对经营地块林下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推进。其中家庭林场管护经营模式较为典型,在不改变林地、林木用途和权属情况下,将林地给职工个人经营建立家庭林场,实行管护、培育、农业种植、林下资源利用有机结合,使职工收入增加,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大兴安岭还加强管护体系建设,建立了全区管护机构和管护网络信息系统,推行“林农联合管护”和“管、育、用”一体化森林经营机制,开展管护经营责任区区划,共落实管护总面积766.9万公顷,落实管护人员2.4万多人,实现林业用地管护全覆盖。加大营造林工作力度,重点实施了森林植被恢复、森林后备资源培育、“两江”流域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防火五大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2012年,全区完成森林改培补植补造20万公顷,义务植树102万株,村屯绿化5060亩;完成抚育补贴试点249.24万亩,补植补造28.6万亩。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64.64万亩,无化学防治、无公害防治率100%。

责任编辑:徐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