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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占别人一分钱便宜

2015-05-14 17:04:00 来源:宣讲家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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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宣讲家网为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做深、做实、做细,提出加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应坚持不浪费公家一分钱、不贪公家一分钱、不占别人一分钱便宜的准则。以此抛砖引玉,请大家参考。就“三个一分钱”准则我们策划了三篇评论,本文是第三篇评论《 不占别人一分钱便宜》,欢迎大家多提指导意见。

  明代思想家薛瑄在《从政录》中说:“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所谓取者,占公家便宜是“取”,占他人便宜也是“取”,都是挺危险的事,弄不好就一失足成千古恨,沦为贪官污吏,遗臭万年。

  不占别人一分钱便宜,是严以修身之要。“三严三实”中,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而“严以修身”居首位,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也是排在第一位。如何“严以修身”?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占别人便宜一分钱,就是严以修身的重要内容。1978年的一天,某大军区两位领导向陈云汇报工作,给他送来两盒葡萄,被陈云拒绝:“我是中纪委书记,不能收这个。”两人解释说:“这是当地土特产,值不了几个钱,只是请您尝尝,不是送礼。”陈云坚持:“东西不能收,心意可以领。”双方僵持到最后,陈云说:“那我吃十颗,叫‘十全十美’,剩下的你们带回去。”在此之前,同样有老同志送来一箱葡萄,一番反复退让后,陈云答应“那好,我尝五颗”。尝完之后就送友出门。他经常教育部属说:收礼这事“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以后就阻止不住了。”(《红墙见证—家事国事天下事》)

  不占别人一分钱便宜,是严以用权之需。用好权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考验和挑战。权力既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能被少数人用于行使特权甚至牟取非法利益。领导干部面临着如何对待权力和行使权力的问题,占了别人便宜,哪怕是一分钱,都有可能影响公正用权。古往今来,那些头脑清醒的官员都很注意这个问题。后汉人羊续到南阳郡上任太守不久,他属下的一位府丞送来一条当地有名的特产白河鲤鱼。羊续拒收,推让再三,这位府丞执意要太守收下。府丞走后,羊续将这条鱼挂在屋外的柱子上,风吹日晒,成为鱼干。後来,这位府丞又送来一条更大的白河鲤鱼。羊续把他带到屋外的柱子前,指着柱上悬挂的鱼干说:“你上次送的鱼还挂着,已成了鱼干,请你一起都拿回去吧。”府丞甚感羞愧,悄悄地把鱼取走了。消息传开,再也无人敢给羊续送礼了,时人敬称其为“悬鱼太守”。明朝于谦有感此事曾赋诗曰:“剩喜门前无贺客,绝胜厨内有悬鱼。清风一枕南窗下,闲阅床头几卷书。”

  不占别人一分钱便宜,是严以律己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是对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其中,不占别人一分钱便宜,就是慎独慎微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好公仆,湖南省委原副书记郑培民同志,就是这样的优秀楷模。“对待身外之物,要铁石心肠,一分钱也不能收。”郑培民写得清楚,做得更明白,想给他送钱请托,送钱买官,包工程买地皮,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碰了钉子,还要受训斥。那么,有些人就“强攻”不行搞“迂回”,“前门”不通走“后门”,找他的妻子,想从这里打开缺口,殊不知他的妻子那道“后门”也是钢打铁铸,一人当关,万人莫开。妻子杨力求敬重郑培民的为人,更注重维护丈夫的形象。她有个“三不”原则:不帮人向郑培民带任何信,不传口信,不接受一分钱礼品。他们的孩子很形象地说:“在廉政问题上,爸爸把前门,妈妈守后门。”

  这些先贤前驱的高风亮节,给我们树立了“拒腐蚀永不沾”的光辉榜样,也在教诲我们一个基本道理,拒收礼品不占别人便宜须从细微处开始。有人以为收一点土特产,不值几个钱,不必小题大做,这其实是很危险的。因为,如果开了个收礼小口子,人家就会越送越大,越送越多,到那时就很难刹住车了,弄不好就会一步步滑向堕落的深渊,不少干部的出事,就是从收小礼品开始的。“重庆第一贪”晏大彬,第一次收礼只是两根“金利来”领带。正是这不起眼的领带,打开了他的缺口。他胆子越来越大,从收礼到受贿,在8年任职期间,受贿2226万元,终于走向地狱,被判死刑。(《重庆晚报》2008年11月25日)

  习近平总书记到西柏坡参观时,面对纪念馆展板上书写的“六条规定”,逐条进行了对照检查。习近平同志说:“不做寿,这条做到了;不送礼,这个还有问题,所以反‘四风’要解决这个问题。”不收礼,礼自然就送不出去,这是釜底抽薪之策。要解决不送礼的问题,就要首先从不收礼做起,就要有羊续“悬鱼”的决绝态度,就要有郑培民全家把门的铁的规矩,就要有陈云同志“锱铢必较”的认真精神。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