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行动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河北、辽宁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采取措施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河北
1月2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强城市环卫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清运和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对收集设施、运输工具、处置场地以及公厕等场所的消毒,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战打响以来,河北省各地环卫部门立足本职、坚守岗位,为有效防控疫情尽职尽责,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启动工作预案。全省约10万名环卫工人奋战在街头巷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严防垃圾运输过程中遗撒、渗漏,防范疫情在生活垃圾处置环节出现问题。加大消杀力度,对城市公厕、生活垃圾转运站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场所进行全面喷洒消毒。近来,居民家庭丢弃的医疗用品、药品、口罩等急剧增加,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健康安全风险,各级环卫部门积极向环卫工人普及防护知识,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
邢台市和邯郸市肥乡区等地还针对废弃口罩处置出台专门管理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每日将废弃口罩专门收运至医疗废弃物处置机构处置。
辽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遵照执行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防疫工作部署,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控合力。
1月28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坚守职责,科学合理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按职责做好责任区域内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做好供水供气供暖工作,针对春节期间居家人员较多情况,督促燃气企业入户讲授用气安全知识,保障城市正常运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暂停各类大型经营活动;指导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和施工工地加强疫情防控和卫生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协助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开展线索登记、情况上报等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城管执法队伍实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卫生整治行动,加强环卫设施日常管理和防护工作。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卫生防控工作,强化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规范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1月29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暂停各类大型经营活动的通知》。针对全省房屋市政建筑施工领域的防控,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压实防控责任,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同时严格建筑领域管理,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规合理确定房屋市政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暂缓工程项目开评标工作。同时还要全面掌握房屋市政建筑工地人员情况,加强房屋市政建筑工地封闭管理。认真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内的宿舍、食堂、厕所、办公区等重点区域消毒防疫。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辞退因所在工地发生疫情而被感染或被隔离的务工人员,不得停发、少发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同时,要加强各项服务和医疗观察,稳定人员情绪。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全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微信、视频、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推介楼盘信息,禁止举办现场集中促销等活动,并做好在售楼盘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各中介机构不举办大型活动。经营租赁、长租公寓的企业,要做好出租房屋的消毒防护工作,保持室内外整洁。
贵州
1月29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严格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积极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建设、物资运输、物品发放等事宜,强化与卫生健康、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形成合力。各地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环卫行业管理。
各地要认真履职尽职,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禁止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对生活垃圾运输工具和处置场所以及城市公厕等的消毒杀菌工作,及时对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要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督促指导环卫企业做好环卫从业人员防护知识的普及,并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已发生疫情的州(市)、县(市、区、特区),要妥善做好医疗机构等相关场所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确保环卫工人在环卫作业服务和相关消毒杀菌工作中的防护安全。要加强对城市环卫从业人员的防护和身体状况的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做好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居民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居民小区和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定点收集桶,严格做好特殊垃圾的收运和处置。
加强城市居民小区防控。
各地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采取致业主公开信,在宣传栏、楼道等醒目位置粘贴宣传标语、科普小知识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宣传,切实提升业主自我防控和保护能力。要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工作,特别是对电梯、门厅等公共区域要增加保洁作业和消毒杀菌频度,确保广大业主过一个干净卫生祥和的春节。要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完善外地车辆、人员进出小区管理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
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范及建筑垃圾治理。
各地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在建工地文明施工制度,制定疫情防控责任制,健全专人负责制,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施工工地要全面执行实名制管理,安排专人造册登记工人身体状况,及时掌握建筑工人动态信息,特别是春节后复工前要重点对春节期间到过武汉或武汉籍的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严密关注其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节后复工准备工作,不得提前复工。复工前,要对工地现场及建筑垃圾实行消毒杀菌处理。复工后,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设立检查点,安排专人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逐一检查,做好登记。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工地务工人员食堂、宿舍、浴室、厕所等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做好通风和消毒杀菌处理。
强化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等公共区域安全管理。
疫情流行期间,一律取消相关区域内举办的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活动,关闭区域内展馆等封闭式场所及各类游乐设施,并及时向市民和游客发布公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和消毒杀菌,对无法关闭的公共空间,切实做好消毒杀菌和环卫保洁工作。
强化城市供气、供水安全保障。
目前,群众居家增多,用气、用水量急剧增加,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城市供气、供水安全保障,加强燃气管道、阀门、气表、安全阀门等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供水企业制水工艺、设施设备、水质水压等运行安全监管,加强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监管,加强供水水质监测检测,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停水事故,严防供水水质污染事件。
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取消不必要的会议。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取消省内各类大型活动,恢复时间以省政府后续通知为准。要取消不必要的会议,尽量使用现代化手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浪费,把精力聚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扎实开展工作,务求实效。
加强办公区域和政务窗口清洁消毒杀菌工作。
上班前,各地要对本单位办公区域和政务窗口进行清洁和消毒杀菌。提醒单位职工和办事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保障人员安全。
做好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严格执行春节期间及假日延长期间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山东
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Ⅰ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紧急通知,就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深刻全面、行动上坚决有力。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在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防控网络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扎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严控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预防人员交叉感染
加强城市公园防控。疫情流行期间,关闭公园内封闭式展馆以及各种游乐设施,禁止在公园内举办集会、庆典、展会、游园等活动,并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城市有关动物园、植物园要暂停向公众开放,加强巡查检查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人员、动物、设施和环境安全。
暂停商品房集中促销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暂停商品房集中销售活动,取消房展会、发布会、答谢会、登记报名、认购、开盘等各种形式的群体性活动,暂停售楼处销售活动,房产中介门店暂停营业,待疫情过后再行恢复。做好房产交易中心、在售楼盘样板房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合理安排工地工期。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工地值守人员和在建工地施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必须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方可开复工。其他建设项目要适当延迟开复工时间,务工人员不得提前返回工地。严格人员出入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建筑工地,内部场所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发挥行业职能作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环卫保洁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在城市居民小区、党政机关、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区域,视情增设垃圾容器,增加收集清运频次,防止出现垃圾堆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防止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系统。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监管,防止二次污染。尽快启动城市公厕、重点城市道路、垃圾收集站点、街道果壳箱等区域消毒杀菌行动,定期消毒,确保清洁卫生。
加强物业服务保障。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小区、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区域的通风换气、消毒杀菌、清扫保洁力度,对电梯、门把手等高频次使用设备,实施每日定期擦拭消毒,做好中央空调等设备的消毒杀菌。严格落实小区人员出入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春节返乡业主的登记等管理工作。配合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做好疫情防控监管工作,有条件的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立体温监测点,一旦发现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业主群等方式宣传防控知识,引导业主正确认识、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疫情。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各地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和防疫工作,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供水消毒,加强维护监管和运行监测,保障供水、供气、供暖充足稳定,为居民正常生活和抗击疫情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行业从业人员防护。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护知识、防护技能、服务技能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一线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佩戴口罩,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在服务他人的同时确保自身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研究部署,指导做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制定实施好具体防控措施,完善疫情防控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加强宣传引导,规范信息报送发布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处室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通信畅通,遇到情况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发生。
江西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并下发通知要求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实做好,全面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省厅“负责指导对城市建成区占道摊贩的管理”职责上,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要将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城市、建制镇污水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等易发生环境污染源的区域等5项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工作重点。
一是狠抓城市建成区占道摊贩管理。各地要继续加大建成区占道摊贩管理。重点对占道活禽宰杀、贩卖野生动物和其他流动摊贩严加管控,切实加大流动摊点的监督管理,并指导督促县(市)做好防控工作。
二是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从即日起启动垃圾桶、果皮箱、公厕、中转站、垃圾运输车等管辖范围内全面消毒行动。严格落实垃圾桶套袋作业,对所有的车辆、垃圾桶每批都要进行规范消毒。特别加强对废弃口罩的管理,每个小区、重要公共场所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专用桶,然后密闭装袋运输。
三是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各地要合理调度城乡保洁人员和环卫车辆,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桶装化收集、密闭式运输、无害化处理的要求,确保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无积存、无外溢。重点加强对废弃口罩以及有发热症状的农村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人员要加强安全防护,对雨污水井盖、沟渠盖板等进行排查,确保井盖、盖板完好,加强管网、沟渠清淤,保障管网有效运行。
四是加强城镇污水设施运行管理。各地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格消毒环节,确保消毒设施设备有效运行,密闭空间增加消毒,加强处理厂人员安全防护,非特殊情况不下井作业;对生活污水无序乱排乱放情况进行排查,保障污水纳管,对雨污水井盖进行排查,保障井盖完好,加强管网清淤,保障管网有效运行。
五是抓好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市供水企业切实做好水厂生产区的防疫工作,必要时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并做好输配水、售水服务人员的卫生防护工作。要强化水源地巡查和原水水质检测,加强制水工艺流程管理和过程水、出厂水的检测,在标准范围内可视情提高消毒剂投加量,严防水质污染。要加强水厂构筑物、设施设备和管网的维护管理,切实保障城市供水的有效供应。要加强二次供水管理,保障二次供水安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到人员到位、通信通畅、反应迅速。各设区市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缓报、漏报。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官方网站、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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