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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警方称年度破案指标事件是媒体误解

2007-04-08 10:32:00 来源:法制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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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4月3日,河北保定市公安局站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当天,有包括保定市本地媒体在内的多家媒体刊文称:保定警方于4月2日首次公布了年度破案指标:2007年保定市侦破各类刑事案件的硬性指标是35000起以上。

  随后,多家网站纷纷转载此文,各媒体的相关评论文章也相继出现,一些评论甚至直接用“荒谬”、“悲哀”等字直斥该指标。

  “这是媒体的误解造成的。”4月5日,保定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李刚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可以肯定地说,我们没有公布任何破案指标。”

  报道“详细”

  4月3日下午,保定市民徐卓友从当地报纸上看到了一则“保定警方公布年度破案指标”的新闻。

  该新闻引用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的话说:在保定市制定的2007年全市刑侦系统必须完成的10项工作中,包括较2006年破案总数增长35%以上,达到35000起以上;破获“两抢一盗”案件总数增长35%以上,达到24000起以上;抓获犯罪嫌疑人增长25%以上,达到11000人以上。

  “就应该这么做,我支持!”这是徐卓友当时的第一反应,“有了破案指标,公安干警自然就加倍努力工作,社会治安相应能更好一些。”

  但该新闻下面的内容让徐卓友产生了疑问,文章称,据初步统计,2007年第一季度,保定市公安机关已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958起,打掉100个犯罪团伙,抓获了1533名犯罪嫌疑人。

  徐卓友粗略一算,如果简单参照第一季度数据的话,保定市公安机关一年破获的刑事案件也就近1600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000多人,数量只有破案指标的一半,“还有3个季度,保定市公安部门的任务很艰巨!”

  警方辟谣

  “我们一直在关注此事,也看到了网上大量的转载和评论,现在我们很被动。”李刚说,“媒体把保定市公安局对外宣传资料和保定市公安局内部会议内容整合成一篇文章,而那两部分内容是相对独立的。”

  保定市公安局对外宣传资料显示:保定警方2006年战果显著,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将近30000起,追逃战果、破获“两抢一盗”案件、命案积案、外省命案、抓获外省命案逃犯等各项指标均名列河北省第一。

  为了表明警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决心,以及通过自我加压,以激发广大公安民警的斗志,保定警方在2007年内部会议上分析了本年度打击犯罪的形势,“会议内容涉及一些内部分析、参考的资料、数据,但还没有实践结果,不能作为定论来报道。”李刚强调。

  “这类内部参考性材料每年都有,属于保密材料,不允许对外公布;公安部、省公安厅也三令五申不允许制定破案指标。”李刚说。

  双方反应

  “如果本市全年刑事案件数量都不满35000起,我们为什么非要破那么多?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李刚说,“35000起、上涨35%等,这些数据都不准确,该报道已经对保定警方造成了不利影响,我们目前正在追究有关责任。”

  4月4日、5日,本报记者分别与刊登“保定警方公布年度破案指标”一文的两家报社取得联系。

  其中一家报社撰写此文的记者表示:保定公安局已与他本人有过接触,表明了文章造成的不好影响,要求删除此文。“但文章已发,众多媒体转载,删除是不可能的。”

  另一家报社的工作人员说:“此文并非本报记者所采写,而是保定公安局的宣传稿件,文章署名都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对于是否由该报编辑整合了相关资料,该工作人员称“那是不可能的事,报社并未对该宣传稿件进行任何修改。”

  警示

  2002年,荆州沙市区公安局一位民警为完成办案指标,获取全额工资和办案奖金,指使线人导演了一起“抢劫案”。2003年12月,该民警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04年,吉林市清河派出所所长为了完成当年年度办案指标,竟然弄虚作假,让“线人”花钱从市场上“雇”来13名民工充当“犯罪嫌疑人”,待他们蹲完3天拘留后,再把钱付给他们。事后涉嫌造假的该所原所长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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