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正文

广东省公安厅要求对涉校案件建立破案责任制

2007-05-14 14:40:00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省公安厅要求对侵害师生权益案件要建立破案责任制

  本报讯 广东省公安厅、省教育厅于本月10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表彰会议,对近年来在维护广东校园及周边治安稳定、保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华乐派出所贺毅等104位获得“广东省优秀校园卫士”称号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据了解,与2005年相比,广东去年涉校刑事案件下降36.6%、涉校治安案件下降25.5%、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下降20.5%、涉校火灾事故下降25%,两个年度没有发生致人伤亡火灾事故,基本实现了公安部提出的“三下降三提高”的工作目标。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查,建立破案责任制;对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坚决予以摧毁,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对一些校园周边多发的抢劫、抢夺、盗窃学生财物案件,不论涉案财物价值大小,件件都要查办到底。 (夏晓露 万志强 安学)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