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人气 接地气 扬正气
——陈耿之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点
“聚人气,寻求最大公约数;接地气,弘扬民族正能量;扬正气,确立实践导向标。”日前,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陈耿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最近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这三个鲜明的特点。
陈耿之说,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党的十八大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高度概括出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典型特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一年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文件的形式给予正式的表述。可以说,这24个字分三个层次高度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覆盖了全国各方面的意见,反映了现阶段全国人民的最大公约数,这是最鲜明的特点。
陈耿之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土壤之上,注重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大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梳理和萃取中华文化中的思想精华,作出通俗易懂的当代表达,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让优秀传统文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不断发扬光大。例如,我市坚持重视民族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丰富了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开展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培育了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节日文化,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后一个特点就是实践导向性强。”陈耿之认为,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最终成为人们的实践导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