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主流价值观的确立,既离不开宣传教育,也有赖于制度规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融入到政策法规制定和社会治理之中,树立正确的政策导向,塑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必将集聚起弘扬核心价值观的强大正能量和正效应。
价值观领域的较量,实质上是一场正能量和负能量、正效应和负效应的角力与交锋。当前,道德建设已成为一个广受关注、引发热议的话题。一方面,接连发生的一些不道德事件败坏了社会风气,让人们感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另一方面,不断涌现的各种道德模范、先进事迹也让人们热泪盈眶、击节赞叹。在这种正负效应此消彼长的拉锯中,如果对一些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价值扭曲的丑恶现象视之坦然,对一些挑战道德底线的极端行为和恶性案例失之惩戒,不仅整个社会主流价值理念得不到宣扬,更会严重消解社会文明进步的正能量,瓦解思想道德建设的正效应。相反,如果能以政策、制度与法律等“硬手段”引导道德建设,以激励与约束两种方法让人们充分展露人性中最本质的善,社会信任就会蓬勃生长,公民美德就会蔚然成风。
用“硬手段”集聚正效应,要让政策法规成为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在道德建设上,有人认为“仓廪足而知礼节”,道德是自生自发的,经济发展好了,道德就会自动发展;也有人认为价值观是思想观念,是“软的”,似乎只能倡导弘扬,发挥软约束的作用。事实上,对一个地方而言,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与法治水平是成正比的。用政策法规的形式,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有刚性、可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也是激发正能量、传播正效应的必然选择。现实中,核心价值观的很多内容其实都可以转化为具体的硬约束: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有限的资源向谁倾斜,以什么样的价值理念为准则,就会引导公民选择什么样的价值观念;诚信在今天越来越重要,通过规则甚至法律来使其得以践行,使违背诚信原则的人付出代价,就能使更多的人受到警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约束人们思想行动的刚性规定,要求我们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律,通过科学的立法、执法、司法,将教育和惩戒结合起来,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使违背核心价值观的现象受到制约,切实筑起集聚核心价值观正效应的规则底线。
用“硬手段”集聚正效应,要把抓道德建设与抓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当前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所涉及的诸多价值抉择,都事关利益关切与分歧。在道德困境面前,人们既有“凭良心,每个人都想救助;看现实,很多人都心凉”的犹疑,也有“救人如果被讹上了,官司缠身怎么办”的担忧;在经济利益面前,一些企业制假贩假,唯利是图,迷失在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选择之中,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也加大了社会治理的成本。弘扬正气,就得压住邪气。针对经济社会剧烈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道德两难、责任缺失等现象,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就要在社会治理上对症下药,集中力量对人们反映强烈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把重点放在建立引人向善的正向机制上,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确立好人好报、恩将德报、善为义报的正向效应,让为善行付出生命、健康和财产代价的人们没有后顾之忧,不断集聚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信心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