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人们的思想行为、社会的精神风尚和发展方向的灵魂,不仅是关系社会稳定与国家兴衰成败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更对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有着重大的作用。为此,党的十八大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正是因为这三个“倡导”勾绘出一个国家的价值内核、一个社会的共同理想、亿万国民的精神家园,所以,在全社会激发起强烈的共鸣。特别是在当前价值观出现多样化乃至相互冲突,不少人出现困惑、迷茫、盲从的经济转型期,更加突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作用。
而我们党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样的和谐社会,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也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同时,建设这样一个和谐社会,不仅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更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正如网友们留言所说: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背景下,加强建设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当前,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在于提高价值主体的自觉性。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由国家、社会、个体三个层面构成的统一整体,其价值主体分别是国家、社会、个体。马克思说过:“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因此,要把提升每个公民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道德素养,尤其要重视官德建设,以此来促进全社会的道德建设。更何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中国共产党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每个社会公民的神圣职责。这就需要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转变成主导13亿人思想和行动的道德责任感
同时,作为“兴国之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应与中华优秀传统文明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扬光大。所以,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应将中华文化发展历史进程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吸收、提炼、改造并融入核心价值观,这样才能被全社会各阶层成员所共同接受。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根植于人民自觉的行为意识和方式之中,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真正发挥其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