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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110亿韩元贿赂成量刑核心 李明博难逃牢狱之灾?

2018-04-09 15:27:00 来源:中新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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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韩联社报道,因涉嫌受贿110亿韩元、贪污350亿韩元等嫌疑而被拘留起诉的前总统李明博,若在审判中被认定有罪,将被判处最少11年有期徒刑,最长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韩国法律界9日透露,在李明博的公诉事实中,决定量刑标准的核心是收受110亿韩元的贿赂嫌疑。

  检察机关认为,李明博从国家情报院收受7亿韩元的特殊活动费,从三星电子收取67.7亿韩元的非法资金,从民间领域获得36.6亿韩元非法资金等,共111亿韩元的贿赂。

  韩国《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受贿金额1亿韩元以上时,可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分析指出,预计以何种目的使用贿赂,将成为决定最终量刑的关键。地方法院的一位部长审判官表示:“从理论上看,作为总统收受贿赂,犯罪性质非常恶劣,而且用处也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追求私人利益,因此可能被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韩国检方4月9日正式以受贿、贪污、逃税、滥用职权等14项罪名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起诉前总统李明博。李明博成为继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之后,第4位因涉腐站上法庭的韩国总统。

责任编辑:宋莉